从阐释理论角度对《浮生六记》两个译本的译者主体性比较分析_英语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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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译者是翻译的主体,是语言交流和信息传播的桥梁。然而,传统的翻译理论认为翻译是一种纯粹的语言交流活动,认为原文作者具有权威地位,而译者只是处于从属地位。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文化转向之后,对翻译主体的研究越发重视和深入,已经从纯粹的语言层面发展到了文化层面。译者的主体性也越来越吸引人们去深入研究。
解释学是一种探索文本解释和理解的理论。作为阐释学派的代表之一,乔治·斯坦纳把阐释学应用到翻译领域,认为阐释学的翻译研究是“对翻译文本的理解”。他明确了整个文学翻译的四个阶段:“信任”、“侵入”、“吸收”和“补偿”。
清代沈复的自传体小说《浮生六记》被选为“中国古典图书馆”(一项中国文学翻译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选择《浮生六记》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比两个译本,分析两者之间的翻译差异,展示两个译本译者主体性在斯坦纳阐释学的翻译步骤中的体现,说明译者主体性的发挥是否过当或者不足。最后,得出译者主体性在整个翻译过程中贯穿始终和林语堂译本优于白伦夫妇译本的结论。
关键词:译者主体性,《浮生六记》,乔治·斯坦纳的阐释运作理论,文本的对比分析